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创新创业育人功能,拓展园区企业类型,提升园区企业活力。包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现面向校内外招募入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区简介与功能定位
创业园位于包头师范学院校内恒德楼16-19层,主要承载学校创新创业实践育人、科技企业孵化、创新资源整合、创新创业综合服务、科创成果转化试点等核心功能,是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科技创新服务与产教融合培育的重要平台。创业园实行非市场化运营模式,由学校提供政策与资源保障,面向入驻企业免费提供场地、水电暖等资源,支持入驻企业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
二、招募对象与入驻类别
创业园按功能定位分为初创类企业与科技类企业两类,具体招募对象如下:
(一)初创类企业
聚焦学生为主体的项目培育孵化,重点扶持在校及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支持项目培育、专利申报与赛事提升,突出实践育人与项目孵化功能。
(二)科技类企业
聚焦师生团队与产业项目培育,重点支持校内教师科研团队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与学校建立合作关系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以及优质社会型企业,突出科技创新与产业项目培育功能。
三、入驻条件
(一)初创类企业入驻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五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创业项目合法合规、具备创新性与市场潜力。
(二)科技类企业入驻条件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校内教师团队携科研成果,或依托重点实验室,开展产学研合作或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教师团队入驻须经所在学院同意备案;
2.入驻时公司成立时间未超过两年、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的社会型企业。
四、优先入驻条件
(一)初创类企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安排入驻:
1.我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我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奖项的项目团队;
2.我校获批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的创业实践项目。
(二)科技类企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安排入驻: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3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500万元;
4.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5项及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作品登记证书、商标等)或已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或团队;
6.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基金、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企业或团队。
五、政策支持
(一)场地支持。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桌椅等基础设施设备,免费开放创客大讲堂、项目路演室、共享会议室等公共服务空间;
(二)配套服务。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孵化、信息服务和成果展示等服务;持续开展专家指导、项目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赛事等园区活动;
(三)企业赋能。提供知识产权申报、校企合作对接、产学研活动、技术平台搭建和成果转化等服务,助力项目落地转化。
六、入驻流程
(一)入驻申请。申报团队或企业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报表》(附件1),撰写项目计划书,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院初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评审环节;
(三)学校评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依据项目计划书和路演答辩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驻项目名单;
(四)审定公示。拟入驻项目名单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签约入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驻手续,签订入驻协议和安全协议后正式入驻。入驻后须遵守《包头师范学院创业园(科技型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季度考核、动态管理。
七、申报材料
1.《包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报表》(附件1);
2.项目计划书(含商业模式、市场前景、财务预测等);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已注册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等材料;
5.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明、立项文件等佐证材料(如有)。
八、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21日。
(二)申报方式: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66236@bttc.edu.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创业园入驻申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红霞
联系电话:0472-6193415 15049228254
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报表》
包头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