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从中择优遴选推报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其中“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需要有营业执照。
二、项目时限
项目研究一年。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对创新创业教育有浓厚兴趣的2021级、2022级、2023级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年级联合申报。每个项目学生总数为 3~5 人。
(二)各学院申报5-10项。已立过项的项目(包含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及内容无显著更新迭代项目不予申报。
(三)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有项目在研者,不得再次作为负责人申报;2021级的项目负责人在毕业离校前须结项。
(四)每位教师最多指导2个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只能有1位指导教师,每个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可以有1位校内指导教师和1位企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项目在近两年内有结题验收不通过或中途撤项的,不能参与本次申报项目的指导。
(五)项目选题围绕: 1、专创融合;2、思创融合;3、科创融合;4、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或乡村振兴结合;5、创新创业大赛;6、经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核批准的其他来源项目。选题需范围适当、目标内容清晰、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具一定技术含量、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实施条件有保障。
(六)结项要求:
1、被推报国家级的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以下任务:
(1)发表1篇论文或者获得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二等奖\银奖(设置特等奖的大赛需获一等奖)以上;
(2)提交结项报告和研究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推报自治区级的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以下任务:
(1)发表1篇论文或者获得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以上奖项;
(2)提交结项报告和研究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推报校级的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以下任务:
(1)提交结项报告和研究报告
(2)“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开展过程中,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项目团队统一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营及其他创业培训辅导活动,立项项目须报名参加教育部举办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进行项目实践,鼓励项目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二)被推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的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五、经费支持
(一)校级项目由学校资助。1000元/项。
(二)被推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的项目由教育厅资助。其中,文科类项目3000-5000元/项; 理科类项目5000-10000元/项。
(三)经费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处要求办理。
六、评审方式及要求
(一)校级项目评审采取学院初审、学校终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择优向学校推荐,经学校终审后予以立项。
(二)学院初审注意“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参加学院初审答辩。答辩时必须是由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主要阐述项目前期准备、项目的创新点或市场收益预测、项目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项目组成员分工等;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进行答辩。每个项目陈述不超过5分钟。
答辩给分由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请书的得分占总分值的60%,学生现场答辩的得分占总分值的 40%。
(三)国家级、省级项目评审采取学院推荐,学校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根据申报项目初审排序,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和项目评定,并依据专家意见择优确定国家级、省级推荐项目。
七、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4年4月3日前,经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按得分排序后,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以“序号+负责人姓名”命名,仅收电子版)、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项目汇总表PDF扫描件,以学院为单位,压缩后集中发送到66401@bttc.edu.cn。联系人:尹老师,0472-6193412。附件可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2: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