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包括《包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三者按照申请表-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要求有封皮,封皮格式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见附件,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要签署意见和盖章)
结题申请表封皮填写内容字体为宋体小三号字,表格内容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
2. 成果统计表(见附件)
3.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1)对已发表或已接收的论文、已获批的专利、已获奖的各类竞赛、已出版的专著、已制成实物的发明、已开发的软件、系统等,要求上报复印件。已接收的论文也需验接收函(带章)复印件,未能提供有效接收函原件的论文一律视为未接收论文。
上述成果需在《项目成果统计表》“备注”一栏标注“已发表”、“已接收”、“已获奖”、“已获批”等。
(2)对已投稿还处于在审状态或已撰写还未投稿的论文,直接上报论文原件,并在《项目成果统计表》“备注”一栏标注“未发表”。
(3)对未获上述成果的项目组,要求撰写并上报项目研究(设计)报告或项目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研究论文,并在《项目成果统计表》“备注”一栏标注“未发表”。
以上纸质版材料上交一式2份(包括电子版),按份装订,带有封皮,于2018年6月11日前报创业楼403室,杨老师,619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