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通知”》的安排,我校经过专家初审、现场答辩,现将2016年度自治区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2016年5月8日——5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立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创业教育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志威 办公室:创业楼403室 联系电话:6193415
201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