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span>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青年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5-08-28 点击:[]

    各盟市、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团委,各盟市、满洲里、二连浩特市网信办、科技局、人社局、农牧业局,各高等院校、大厂矿企业团委,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内蒙古军区、内蒙古公安厅、武警内蒙古总队、森警内蒙古总队、内蒙古边防总队、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营造理解、重视、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有利条件,搭建广阔舞台,发现、培育一批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列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自治区团委、网信办、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牧业厅、自治区学联决定,共同举办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搭建青年创新创业日常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等平台,整合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园区、青年创业孵化器、创投基金、创业导师等资源,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帮助青年增强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成功率。树立重点领域指导方向,鼓励引导青年开展创新性强、前瞻性好的创业项目,扶持培育科技含量高、商业模式新的创业团队。

    二、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改变生活•奋斗成就梦想

    三、主办单位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网信办、内

    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联合会、包头市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共青团包头市委员会、内蒙古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企业家协会。

    五、组织机构

    大赛成立全区组织委员会,领导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组织,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分设在自治区团委学校部、青工农牧部和共青团包头市委,负责协调执行具体赛务。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创投行业著名人士、青年创业导师和有关行业专家学者组成。

    六、赛制规则

    (一)规范赛事名称。各盟市团委在赛事宣传推广中,规范使用名称: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盟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二)全区赛采用“综合赛+分组赛+专项赛”的赛制。根据参赛项目所属行业,本届大赛举办商工组、现代农业组、互联网组等三类综合赛,APP专项赛已由自治区团委联合自治区经信委、商务厅主办完成。

    1.综合赛

    商工组 重点关注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及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及医疗、文化创意及现代服务业等4大类产业(组合)。

    现代农业组 重点关注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相关产业。

    互联网组 重点关注互联网基础服务、应用服务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产业。

    2.分组赛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企业创办年限以2015年6月30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1)创意组申报规则。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但是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由自治区团委学校部具体负责。

    (2)初创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由自治区团委青工农牧部具体负责。

    (3)成长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由自治区团委青工农牧部

    具体负责。

    (三)盟市赛采用整体赛制。原则上要求各盟市举办与全区大赛相衔接的盟市级赛事,盟市赛事采用整体赛制,可将商工组、现代农业组、互联网组整合举办。

    七、赛事安排

    (一)报名及审核。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由各盟市、高校团委组织实施,登录大赛官方网站

    (http://cxcyds.zgqncyxd.cn/)注册报名,了解详细信息请关注官方微博(名称: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微信订阅号(中国青年创业行动)、APP(名称:青创宝)。各盟市团委根据属地原则,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核和资格确认。先期启动赛事的盟市应将参赛项目录入官网,未录入系统的不得参加全区赛、全国赛。大赛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二)盟市赛。时间:2015年9月1日至9月20日。各盟市团委根据大赛组委会发布的评审规则和竞赛流程,组织大赛。

    (三)全区赛。时间:2015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全区赛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对在全区各盟市胜出的项目进行评审,对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最终,根据赛事结果确定晋级全国赛项目。

    综合考察各盟市赛事组织情况及推报项目获奖情况,对赛事组织工作优秀的盟市给予优秀组织奖等鼓励。

    (四)全国赛。时间:2015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因互联网组赛事与世界互联网大会衔接,有关赛程安排单独设置,详情请见附件3。

    八、参赛条件

    (一)参赛者

    1.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以2015年6月30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

    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九、奖励及激励

    (一)奖金及物质奖励。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及物质奖励。

    (二)融资支持。为入围全区赛的参赛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并由大赛合作金融机构为符合授信标准的参赛项目提供包括创业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小企业法人贷款等融资支持。

    (三)创业服务。入围全区赛的项目可申请入驻大赛合作青年创业孵化器,享受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可优先享受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专业服务;对于符合科技厅、人社厅、农牧业厅相关要求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四)社会荣誉。入围全国赛的参赛者可申报中国青年创业奖、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十、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盟市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好盟市赛事。根据竞赛规则(附件2、附件3)设立盟市赛区组织委员会,细化盟市赛事流程和竞赛规则,出台优惠政策,做好创业扶持工作。采取组织化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各盟市要积极推荐、遴选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符合创业青年实际的优质项目参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盟市团委要负责联系动员本区域、行业、单位的青年踊跃参赛;要切实把宣传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活动影响;要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形成对大赛的整体宣传。同时将大赛与“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弘扬“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改变生活•奋斗成就梦想”的理念,引导青年创新创业、成就梦想。

    (三)汇总情况,报送信息。各盟市团委要及时报送本地区赛事筹备和开展情况,请各盟市团委于8月10日前,将地区赛事组织方案、赛事细则和宣传方案报至全区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创意组)

    联系人:齐斯琴、张俊杰、阿斯罕、武婧伟联系电话:0471-6963546、0472-5129628

    传 真:0471-6963546

    电子信箱:twxxbcyz@163.com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初创组、成长组)联系人:张 策、王 蕾、宋 保

    联系电话:0471-5971180、0472-5129640传 真:0471-6965365

    电子信箱:nmgqjh@163.com

    上一条:关于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之星”创新创业路演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