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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span>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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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印发“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2015-04-04 点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创业创新的工作部署,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2015年,我部将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联合举办“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现将大赛总体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并将其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创业创新总体部署和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具体活动,按照大赛组委会和我部就业促进司、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的具体安排,做好大赛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各省可设立省级大赛组委会并确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初赛的组织实施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相关工作经费按规定列支。各省工作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15年3月1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本次大赛的复赛阶段分八大赛区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将依据高校集中、交通便利且有承办意愿等条件,合理确定赛区承办城市。有承办意愿的城市请与所在省级人社部门沟通后,将申请材料于2015年4月15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八大赛区分别建立赛区组委会及省际协调机制,承办复赛的城市应主动加强与本赛区内各有关省份的沟通联系,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复赛筹备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大赛组委会审定。

    三、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各地可将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大赛标识、海报等宣传资料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以及高校张贴和发放,并广泛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和基层平台对大赛进行宣传,让更多高校毕业生和青年了解大赛、参与大赛。对入围创业创新路演赛半决赛的参赛团队(企业),凡是符合享受创业帮扶政策条件的,各地应优先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附件:“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

    “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

    一、大赛目的

    发挥公益慈善机构优势和政府职能部门作用,联手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创业环境,激发青年创业热情,支持青年创业实践,建立服务青年创业创新的持续机制,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大赛主题

    共圆中国梦,青春创未来。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承办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中国人才交流协会。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名单请见附件),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本次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具体执行、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内设组织协调组、项目评审组、媒体宣传组、赛事执行组和网络技术组,分别承担上述具体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

    为便于赛事活动组织,本次大赛在全国设八个赛区,各赛区分别设立赛区组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设立省级组委会,各高校可设立校级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统筹协调指导下,负责具体做好本赛区以及本省、本校的参赛动员和赛事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由大赛组委会特邀国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青年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及行业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大赛形式

    本次大赛设一项主体赛事和一项专项赛事。主体赛事即创业创新路演赛;专项赛事即大学生营销策划赛。

    五、参赛资格

    大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境内高校青年学生、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报名时尚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该企业为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该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4.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六、赛制与赛区

    (一)赛制

    两项赛事采取不同的赛制分别组织实施。创业创新路演赛分为初赛、复赛、半决赛和总决赛。大学生营销策划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二)赛区

    本次大赛在参赛报名阶段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同时包括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留学生群体。根据地理区位、交通条件以及高等院校数量,在全国设置八个赛区。各赛区划分如下:

    华北赛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东北赛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东一赛区:上海、浙江、安徽

    华东二赛区:江苏、山东

    华中赛区:江西、湖北、湖南

    华南赛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港澳台

    西南赛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赛区: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四)大赛流程

    1.第一阶段:启动与报名

    报名与审核确认 报名时间:2015年4月底;

    大赛官网(www.qccy.org)和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栏目同时接受注册报名并互设链接,另设大赛移动端报名入口(微信公众帐号:青年创翼qccyds)。参赛者可登陆上述两网站或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注册报名,也可向所在省级人社部门报名(统一报名表格可从中国国家人才网大赛栏目的“参赛报名”频道中下载),由省级人社部门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大赛组委会对参赛团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结果在大赛官网、中国国家人才网上公布,并以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省级人社部门及被确认的参赛团队(企业)。‍

    2.第二阶段:初赛

    时间:2015年5月

    创业创新路演赛的初赛赛场设在各直辖市和各省(自治区)省会(首府)城市中国联通视频会议室。经大赛组委会审核确认的参赛团队(企业)在当地省级组委会的组织下参加初赛。初赛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评审。大赛评审委员会指派的评审专家通过视频连接,独立完成评审工作。新疆、内蒙、青海、西藏等交通不便的省区,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就地就近在有条件的单位设立赛场,通过大赛评审委员会指定的通用视频软件与评审中心连接以完成初赛。八大赛区晋级复赛的团队(企业)总数原则上控制在320个以内。

    大学生营销策划赛初赛仅在高校进行。各高校组委会根据大赛评审委员会的要求和评审标准,独立组织本校所属参赛团队比赛,并由本校组委会组织评审和选拔,通过大赛官网向大赛组委会推荐一支团队参加决赛。

    初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为参赛团队(企业)提供创业培训。

    3.第三阶段:复赛

    时间:2015年6月至7月。

    创业创新路演赛的复赛赛场设在大赛组委会指定的直辖市或省会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晋级复赛的参赛团队(企业)按各赛区组委会要求到达指定的城市参加复赛。复赛形式为现场答辩,由大赛评审委员会选派来自投资机构的评委、行业专家或知名人士进行评审,确定晋级半决赛的团队(企业)。每个赛区晋级半决赛的名额为:团队组3个;企业组3个。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为每个赛区另分配1个机动名额,各赛区组委会可在其项目符合政策导向、社会影响力较大、社会效益显著、示范作用较强的参赛团队(企业)中,推荐一个进入半决赛。

    复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为参赛团队(企业)提供路演培训、项目落户、商业合作等服务。

    中央电视台将对复赛进行多场次录播。

    4.第四阶段:半决赛

    时间:2015年8月。

    创业创新路演赛半决赛在北京举行,由大赛组委会组织,采取现场答辩形式。由八大赛区晋级半决赛的56个团队(企业)角逐团队组和企业组各10个晋级总决赛的名额。大赛组委会特邀来自投资机构的评委、行业专家或知名人士进行现场评审。中央电视台将对本次比赛进行全程录播。

    半决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为参赛团队(企业)组织安排融资路演、股权众筹、产品众筹等活动。

    5.第五阶段:总决赛

    时间:2015年8月。

    创业创新路演赛总决赛在北京举行,由大赛组委会组织。由半决赛晋级的团队组和企业组各10支参赛队伍通过现场答辩形式向来自投资机构的顶级评审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现场展示参赛项目。最终评出团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

    大学生营销策划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采取网络评审方式进行,最终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20名。另评出优秀高校组委会20名。共计48名。

    总决赛结果产生后,大赛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

    中央电视台将对本次比赛和颁奖典礼进行全程录播。

    七、奖励与支持

    (一)创业创新路演赛

    1.入围半决赛项目。可获得大赛设立的奖金;当地人社部门在参赛团队(企业)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并向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推荐参赛团队和项目。

    2.入围总决赛项目。可享受大赛合作机构提供的创业创新公益基金支持、全方位的创业培训辅导以及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大赛合作金融机构为符合授信标准的入围总决赛的团队和企业提供贷款授信支持;向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推荐入围项目;通过大赛提升团队和企业知名度,拓宽营销渠道。

    3.优秀组织奖。对八大赛区承办单位授予大赛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大赛组委会对八大赛区复赛给予电视录播、视频评审、评审专家等方面支持。

    (二)大学生营销策划大赛

    1.大学生营销策划大赛奖金。总决赛获奖团队与高校,均可获得大赛设立的奖金。

    2.营销创业扶持。合作机构为入围全国赛参赛者提供营销团队创业基金与一系列配套扶持措施。

    3.营销就业支持。由中国青年创业计划向参赛团队提供就业前培训及指导;向满足条件的相关企业推荐参赛的意向就业者。

    八、相关活动

    围绕复赛、半决赛和总决赛,在承办地组织系列活动,包括创业主题日、行业决赛、行业论坛、创业培训、项目对接、产品展示等。鼓励新型创业服务机构、支持单位和相关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团队和企业提供导师、培训、创投、金融等深度服务。

    九、大赛经费来源

    大赛的组织发动、社会宣传、专家评审、获奖者奖金等费用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负责支出。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工作费用自行解决。

    附:“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

    “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任

    齐鸣秋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信长星 人社部副部长

    副主任

    陈月仙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

    王建华 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常务副会长

    委员

    唐九红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基金部部长

    胡长林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部处长

    钟国勇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青年创业计划项目办公室主任

    姚世洪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青年创业计划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王文铎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

    柴海山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创业指导处处长

    谢 瑗 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副主任

    陈世华 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党委副书记、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副秘书长

    李红义 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处处长

    陈江旗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永利 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熊义志 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王 鹏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

    刘英男 中央电视台《给你一个亿》栏目总制片人

    秘书长

    陈月仙(兼)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

    副秘书长

    谢 瑗(兼) 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副主任

    钟国勇(兼)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青年创业计划项目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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