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我校在行政楼第二学术报告厅举行了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会议,院长金桩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全体教师、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创新创业教育课题负责人、创新创业课程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副院长冯平主持。
会前,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王有亮对此次会议议程具体内容作了详细指导与安排,并要求做好会后的调研工作。会上,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长张东虎作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报告,他总结了我校2020年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情况,并安排了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任务。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慧龙和政治与法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郭宏升作了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经验分享。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副院长冯平通报了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考核、创新创业工作室认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课题及大创项目申报、创新创业精英班学员遴选等。
会上,金院长在听取了报告后指出,“十三五”期间,我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师生参与率高、覆盖面广,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增强了全校师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了创新创业能力。针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金院长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正确认识、高度重视。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一定要树立“师范院校先行,师范院校能做好”的工作理念。全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大力提倡创新创业教育,要轰轰烈烈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遵循规律、统筹规划。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从创新意识培养到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循序渐进,各部门要上下联动,统筹规划,既要有清晰的发展思路,又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是打造品牌、提升质量。要不断完善“158”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按照“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要求,打磨出一批批优质的创新创业项目,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形成倍增效应,打造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品牌。
四是资源配给,制度保障。我校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规划了14000平米的创业园和国家级众创空间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同时学校将会出台多种业绩评价体系,在职称评审、工作量认定等方面保障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教师的权益,不断激发广大教师的活力,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会上,金院长为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互联网+”大赛奖项的指导教师和取得斯坦福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结业证书的教师代表颁发了奖状和证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