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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大学生创业园被认定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2016-05-24 点击:[]

    20165月,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公布了自治区第二批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认定结果,我校大学生创业园被认定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被纳入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本次被认定的“自治区级众创空间”中,我校是包头高校中唯一获此称号的高校。

    近年来,我校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相关文件精神,把创新创业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搭建广阔的平台。2015年,学校在已有大学生创业园的基础上,协同校内外相关资源共同打造了“大学生众创空间”,构建了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一条龙”式创新创业服务。截止目前,我校众创空间已有116家大学生企业入驻运营,带动就业1020人,先后涌现出一批创业典型,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底,我校大学生众创空间通过了包头市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认定。

    2016年,我校大学生众创空间将通过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扶持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项目展示空间、项目推广空间、项目资源对接空间,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和各种技能培训,帮助广大学生实现创新创业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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